债券类型如何划分?
2022-06-07

答:(1)按发行主体划分

政府债券:由政府发行的债券称为政府债券,它的利息享受免税待遇,其中由中央政府发行的债券也称公债或国库券;由各级地方政府机构如市、县、镇等发行的债券就称为地方政府债券。

金融债券:由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称之为金融债券。发行的目的一般是为了筹集长期资金,其利率也一般要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而且持券者需要资金时可以随时转让。

公司债券:由非金融性质的企业发行的债券,其发行目的是为了筹集长期建设资金。一般都有特定用途。

2)按财产担保划分

抵押债券:抵押债券是将企业财产作为担保的一类债券,按抵押品的不同又可以分为一般抵押债券、不动产抵押债券、动产抵押债券和证券信托抵押债券。

以不动产如房屋等作为担保品,称为不动产抵押债券;以动产如适销商品等作为提供品的,称为动产抵押债券;以有价证券如股票及其他债券作为担保品的,称为证券信托债券。一旦债券发行人违约,信托人就可将担保品变卖处置,以保证债权人的优先求偿权。

信用债券:信用债券是完全凭信用发行的,不以任何公司财产作为担保的一类债券。例如政府债券就属于此类债券。这种债券由于其发行人的绝对信用而具有坚实的可靠性。除此之外,一些公司也可发行这种债券,即信用公司债。

信用债券与抵押债券相比,持有人承担的风险较大,因而往往要求较高的利率。发行这种债券的公司会受到各种限制,只有信誉度较高的大公司才有资格发行。并且在债券契约中也需要加入保护性条款。

3)按是否可转换划分

可转换债券:指在特定时期内可以按某一固定的比例转换成普通股的债券,它兼具了债权与股权的双重属性。

不可转换债券:指不能转换为普通股的债券,又称为普通债券。

4)按流通方式划分

可流通债券: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商业银行柜台等市场中一个或多个市场交易流通的债券。

不可流通债券:不可流通转让的债券,可提前兑取、质押贷款、非交易过户等。

5)按能否提前偿还划分

可赎回债券:指在债券到期前,发行人可以以事先约定的赎回价格收回的债券。发行可赎回债券主要是考虑到公司未来的投资机会和回避利率风险等问题,以增加公司资本结构调整的灵活性。发行可赎回债券最关键的问题是赎回期限和赎回价格的制定。

不可赎回债券:不可赎回债券是指不能在债券到期前收回的债券。

6)按付息方式划分

零息债券:低于面值折价发行,到期按面值一次性偿还,期限在1年以上的债券。

贴现债券:低于面值折价发行,到期按面值一次性偿还,期限在1年以内的债券。

固定利率付息债券:发行时标明票面利率、付息频率、付息日期等要素,按照约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到期日偿还最后一次利息和本金的债券。

浮动利率付息债券:以某一短期货币市场参考指标为债券基准利率并加上利差(发行主体可通过招标确定)作为票面利率,基准利率在待偿期内可能变化,但基本利差不变的债券。

利随本清债券:发行时标明票面利率,到期兑付日前不支付利息,全部利息累计至到期兑付日和本金一同偿付。

7)按偿还方式不同划分

一次到期债券:发行公司于债券到期日一次偿还全部债券本金的债券;

分期到期债券:可以减轻发行公司集中还本的财务负担。